保留、過渡性、相應及有關條文等
第407條
(1) 附表10第1部訂定於本條例或本條例任何部分生效時適用或關乎該項生效的保留條文及過渡性及補充安排。 (2) 附表10第2部訂定於本條例或本條例任何部分生效時適用或關乎該項生效的相應及補充修訂,該部第2欄指明的成文法則,按該部第3欄所列的方式修訂。 (3) 附表10第3部就於《2011年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 (2011年第8號)生效#時適用或關乎該條例的生效的保留條文及過渡性安排,訂定條文。 (4) 附表10第4部訂定於《2012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2012年第9號)或該條例任何部分生效時適用或關乎該項生效的保留條文及過渡性安排。 (5) 附表10第5部就於《公司條例》(第622章)附表11第78條生效@時適用或關乎該條的生效的保留條文及過渡性安排,訂定條文。 (5A) 附表10第6部訂定於《2014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2014年第6號)第4部(或該部的任何條文)生效時適用的保留條文及過渡安排,以及與該部(或其任何條文)的生效有關的保留條文及過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