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款額
第2條
在本部第1欄指明的每類受規管活動,均具有本條例附表5第2部給予該詞的涵義。
證券及期貨(保險)規則 第2條
指明款額
在本部第1欄指明的每類受規管活動,均具有本條例附表5第2部給予該詞的涵義。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