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本部不適用於以下建造工程 —— (a) 有關投標書已於本部生效前呈交的建造工程;或 (b) 在本部生效前已展開的建造工程。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1條
本部不適用於以下建造工程 —— (a) 有關投標書已於本部生效前呈交的建造工程;或 (b) 在本部生效前已展開的建造工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