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在根據本條例執行其職能或行使其權力時所享有的特權及豁免權,等同於原訟法庭法官在該法庭的民事法律程序中所享有者。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1條
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在根據本條例執行其職能或行使其權力時所享有的特權及豁免權,等同於原訟法庭法官在該法庭的民事法律程序中所享有者。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