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本部不影響管理局在生效日期前作出的任何事情的有效性,亦不影響在生效日期前就管理局作出的任何事情的有效性。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2條
本部不影響管理局在生效日期前作出的任何事情的有效性,亦不影響在生效日期前就管理局作出的任何事情的有效性。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