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7條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第7條

第7條

任何根據修訂前的本條例第44(8)條指明的發展課程,須當作是由議會根據本條例第44(8)條指明的發展課程。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10部 — 解散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