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 第1條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 第1條

第1條

會財局可為施行本條例,以書面委任以下人士為會計師調查員 —— (a) 會財局的僱員;或 (b) (在財政司司長的同意下)任何其他人。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