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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 第81條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 第81條

法律專業保密權

第81條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本條例不影響除本條例外可基於法律專業保密權的理由而產生的任何聲稱、權利或享有權。 (2) 第(1)款不影響根據本條例提出披露法律執業者(不論該法律執業者是否在香港取得資格以大律師身分執業或以律師身分行事)的客戶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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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