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為免生疑問,第19(1)或(2)或20(1)條不適用於第(1)(a)或(b)款述及的條文所訂罪行。
海上安全(酒精及藥物)條例 第2條
為免生疑問,第19(1)或(2)或20(1)條不適用於第(1)(a)或(b)款述及的條文所訂罪行。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