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第33條
在本分部中 —— 被調查系統 (investigated system)定義如下:凡某被調查的威脅或事故,是就某關鍵電腦系統發生的,則就有關電腦系統安全調查而言,該關鍵電腦系統即屬被調查系統; 被調查的威脅或事故 (investigated threat or incident)就某項電腦系統安全調查而言,指屬該項調查的對象的電腦系統安全威脅或電腦系統安全事故; 被調查的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investigated CI operator)就某項電腦系統安全調查而言,指屬該項調查的對象的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電腦系統安全調查 (computer-system security investigation)指根據第34條進行的調查,並包括根據該條作出的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