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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 第1條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 第1條

第1條

有關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電腦系統安全管理單位的架構,包括下述人員的角色及責任的詳情(包括匯報線及如何問責):獲聘用來管理有關關鍵電腦系統的電腦系統安全的相關風險的人員。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附表3 — 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及應急計劃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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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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