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有關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電腦系統安全管理單位的架構,包括下述人員的角色及責任的詳情(包括匯報線及如何問責):獲聘用來管理有關關鍵電腦系統的電腦系統安全的相關風險的人員。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