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在本附表中 —— (a) 有系統地就已知的保安漏洞檢驗該系統;及 (b) 旨在識別該系統的保安漏洞,以防止該等保安漏洞被利用; (a) 模擬以電子方式對該系統作出攻擊;及 (b) 旨在透過該模擬攻擊,識別該系統的保安漏洞。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 第1條
在本附表中 —— (a) 有系統地就已知的保安漏洞檢驗該系統;及 (b) 旨在識別該系統的保安漏洞,以防止該等保安漏洞被利用; (a) 模擬以電子方式對該系統作出攻擊;及 (b) 旨在透過該模擬攻擊,識別該系統的保安漏洞。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