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
就第(5)(c)款而言,以下事宜視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宜 —— (a) 有關活動的進行遭受任何顯著干擾,是否相當可能會削弱公眾對香港金融體系的信心;及 (b) 有關活動的進行遭受任何顯著干擾,是否相當可能會導致香港的日常商業活動受到不利影響。
穩定幣條例 第8條
就第(5)(c)款而言,以下事宜視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宜 —— (a) 有關活動的進行遭受任何顯著干擾,是否相當可能會削弱公眾對香港金融體系的信心;及 (b) 有關活動的進行遭受任何顯著干擾,是否相當可能會導致香港的日常商業活動受到不利影響。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