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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條例 第5條

穩定幣條例 第5條

第5條

在本條中 —— 表述 (representation)指 —— (a) 現時或過往的事實的表述或陳述,不論屬明示或隱含; (b) 關於未來事件的表述或陳述,不論屬明示或隱含;或 (c) 關於現有的意圖、意見、信念、認知或其他思想狀態的表述或陳述,不論屬明示或隱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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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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