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在本條中 —— 受涵蓋人 (covered person)指符合或曾符合以下說明的人 —— (a) 金融管理專員; (b)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66章)第5A(3)條獲委任以協助金融管理專員的人; (c) 執行在本條例下的職能或施行本條例的人;或 (d) 協助(c)段所述的人執行在本條例下的職能或施行本條例的人。
穩定幣條例 第2條
在本條中 —— 受涵蓋人 (covered person)指符合或曾符合以下說明的人 —— (a) 金融管理專員; (b)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66章)第5A(3)條獲委任以協助金融管理專員的人; (c) 執行在本條例下的職能或施行本條例的人;或 (d) 協助(c)段所述的人執行在本條例下的職能或施行本條例的人。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