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某樓宇單位的寬限期(登記)申請,在緊接寬限期(登記)申請期屆滿之前,仍然待決,則就第8(1)(a)條而言,該樓宇單位須視為自寬限期(登記)申請期屆滿起,有一項有效的寬限期登記,直至該項申請有定論為止。
簡樸房條例 第1條
如某樓宇單位的寬限期(登記)申請,在緊接寬限期(登記)申請期屆滿之前,仍然待決,則就第8(1)(a)條而言,該樓宇單位須視為自寬限期(登記)申請期屆滿起,有一項有效的寬限期登記,直至該項申請有定論為止。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