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根據第(1)款作出的指示,就本條例而言,須視為根據賦權條文作出的指示。
簡樸房條例 第2條
根據第(1)款作出的指示,就本條例而言,須視為根據賦權條文作出的指示。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