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能以每小時換氣至少5次的速率向該房間供應新鮮空氣的機械通風設施。
簡樸房條例 第3條
能以每小時換氣至少5次的速率向該房間供應新鮮空氣的機械通風設施。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