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120AAB條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120AAB條

本部的適用範圍

第120AAB條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本部適用於符合以下說明的租賃 —— (a) 在關鍵日期當日或之後開始; (b) 屬住宅租賃; (c) 其標的處所屬分間單位; (d) 其租客是自然人;及 (e) 其目的是作為租客本身的住宅, 即使有關的租賃包含其意是一般地或特別地將該租賃豁除的規定,使本部不適用於該租賃亦然。 (2) 本部不適用於附表6指明的租賃。 (3) 就第(1)(a)款而言,提述在關鍵日期當日或之後開始,包括提述第120AAQ(5)(a)條所指的視為開始的日期。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1分部 — 釋義及適用範圍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