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有以下情況,則本條適用 —— (a) 分間單位規管租賃的租客,在該租賃的租期內去世;及 (b) 在該租客去世時(有關時間),該租客的家庭成員,與該租客在該分間單位同住。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1條
如有以下情況,則本條適用 —— (a) 分間單位規管租賃的租客,在該租賃的租期內去世;及 (b) 在該租客去世時(有關時間),該租客的家庭成員,與該租客在該分間單位同住。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