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提供准許加租額詳情及加租的依據(即據以加租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條次或審裁處作出決定的日期)。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4條
提供准許加租額詳情及加租的依據(即據以加租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條次或審裁處作出決定的日期)。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