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凡對方並非以消費者身分交易,則第(2)款所指明的法律責任可以藉合約條款予以卸除或局限,但祇以該合約條款符合合理標準的範圍為限。
管制免責條款條例 第3條
凡對方並非以消費者身分交易,則第(2)款所指明的法律責任可以藉合約條款予以卸除或局限,但祇以該合約條款符合合理標準的範圍為限。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