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5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占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13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字第504號原 告 人類智庫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桂台華 訴訟代理人 高奕驤律師 何依典律師 被 告 張軒瑋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張紹省 法 官 蔡惠琪 法 官 林維斌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禎庭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