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建字第1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8 月 27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字第170號原 告 均溢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韋翰 訴訟代理人 陳雅珍律師 被 告 永欣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要然 訴訟代理人 余淑杏律師 蔡宜蓁律師 蘇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7 日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張紫能 法 官 張谷輔 法 官 黃繼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7 日書記官 林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