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簡易庭九十年度營簡字第二九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柳營簡易庭
- 裁判日期90 年 07 月 1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營簡字第二九五號 原 告 大眾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勇雄 送達代收人 王狄豪 被 告 甲○○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 價額核定為新台幣壹拾萬參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三日 內向本庭,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十九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營簡易庭 法 官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 高世玉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