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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編制表

第 3 次修法(108.09.2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808728553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生效

立法總說明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編制表修正總說明(108.09.24 修正)》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編制表(以下簡稱本編制表)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曾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修正。茲因臺、高鐵旅運量攀升,治安及交通狀況日趨複雜,為確保鐵路站車秩序與行旅安全,增置巡官、巡佐及警員之員額,以應相關勤務、業務需要,爰修正本編制表,其要點如下: 一、增置「巡官」二十一人,員額修正為四十七人。 二、增置「巡佐」二十六人,員額修正為九十三人。 三、增置「警員」一百九十五人,員額修正為六百二十四人。 四、增訂附註三,本編制表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