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次修法(0.02.2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人字第 107500209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施行
立法總說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辦事細則總說明(107.02.26 訂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組織準則業於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發布,並定自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施行,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辦事細則」,其要點如下: 一、本細則訂定之目的。(第一條) 二、工程處處長、副處長及主任工程司之權責。(第二條至第三條) 三、工程處各內部單位(含派出單位)名稱及其掌理事項。(第四條至第十三條) 四、工程處以分層負責明細表實施分層負責制度。(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