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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 三 節 海圖需求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三 節 海圖需求

海軍總部根據所屬各單位之實際需要,核定「海圖配賦數量表」,未經核定配賦量或所需超過配賦量之海軍單位,其超過配賦量之海圖,應依行政系統填具「海圖申請單」,專案向海軍總部申請 (或令撥) 。

戰備海圖之需求量決定方式如左: 一、海軍單位包括陸戰隊之需求量,由海軍總部訂定。 二、陸 空軍、聯勤各總部與軍管部、海巡部、憲令部訂定本軍種所屬單位之海圖需求量:呈報國防部核定後交由海軍總部籌印與供應。 三、國防部各單位海圖需求量:由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彙集通知海軍總部籌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