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 7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戰備海圖之需求量決定方式如左: 一、海軍單位包括陸戰隊之需求量,由海軍總部訂定。 二、陸 空軍、聯勤各總部與軍管部、海巡部、憲令部訂定本軍種所屬單位之海圖需求量:呈報國防部核定後交由海軍總部籌印與供應。 三、國防部各單位海圖需求量:由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彙集通知海軍總部籌印供應。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戰備海圖之需求量決定方式如左: 一、海軍單位包括陸戰隊之需求量,由海軍總部訂定。 二、陸 空軍、聯勤各總部與軍管部、海巡部、憲令部訂定本軍種所屬單位之海圖需求量:呈報國防部核定後交由海軍總部籌印與供應。 三、國防部各單位海圖需求量:由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彙集通知海軍總部籌印供應。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