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汽電共生系統推廣辦法第 三 章 融資優惠及租稅減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三 章 融資優惠及租稅減免
能源用戶購置汽電共生設備得向政府機關指定之銀行申請辦理低利融資貸款。
能源用戶為股份有限公司購置汽電共生設備,得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關規定,按二年加速折舊,並在支出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能源用戶購置汽電共生設備得向政府機關指定之銀行申請辦理低利融資貸款。
能源用戶為股份有限公司購置汽電共生設備,得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關規定,按二年加速折舊,並在支出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