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辦事細則第 五 章 附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五 章 附則
  1. 本局暨所屬機構各項業務權責劃分,依各該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2. 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局長核定後施行。
  3. 所屬機構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該機構擬訂,報本局核定之。

本細則自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