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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