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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試驗主持人或其指定之人員,應於試驗前充分告知受試者臨床試驗資訊、同意書內容及已知或可能發生之不良事件,經其瞭解後簽名,並載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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