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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 6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臨床試驗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有導致嚴重醫療器材不良反應之虞者,試驗主持人應即通知臨床試驗機構、試驗委託者及審查會,並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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