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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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授權主管機關依自然環境、技術條件與農民意願擬訂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建立適地適作模式,並至少每五年通盤檢討修正。
Q · 怎麼知道我的農地被劃進什麼利用規劃?
向縣市農業與地政機關查綜合規劃與分區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主管機關會依自然環境、社會經濟、技術條件與農民意願,配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的土地使用分區,擬訂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要查你的地落在哪個規劃,可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農業及地政主管機關調閱該地區綜合規劃計畫與使用分區。此計畫至少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定位會隨之變動。
深度解讀
你腳下那塊農地能種什麼、能不能蓋設施、適不適合做什麼用途,背後有一張你買它之前可能從沒看過的規劃圖。這條讓主管機關依據自然環境、社會經濟因素、技術條件,再加上「農民意願」,配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的土地使用分區,擬訂「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建立「適地適作」的模式。白話說,政府會盤點一個地區的水土條件與發展狀況,劃出哪裡適合種什麼、怎麼利用最有效。對你的實際影響在於:你的農地落在哪個規劃裡,會牽動它的使用方式、未來變更的可能性、甚至能不能爭取到對應的輔導資源。而且這計畫不是訂完就鎖死,至少每五年要通盤檢討一次,意思是局勢變了,規劃也會跟著改,你的地的定位也可能跟著動。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4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 區域計畫法法規
- 都市計畫法法規
- 土地使用分區名詞
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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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