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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 vs 台灣法律用詞

學習2022-01-21@ss009mary
最近在唸中國的法律
發現一個台灣法規都要寫都很文謅謅欸
中國法律相較之下顯得白話到有點好笑
以下直接舉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
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沒錯,直接用「的」 : XXX的 OOO的
相比之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74 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
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我們大部分都會用「之」而不是「的」
還有「得」 、「不得」 「應」等等
我知道香港相關法律 會用「不得」 但一樣也不會用「之」取代「的」

好奇為什麼會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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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4552
中華民國還沒來台灣前,已經有清朝的伍廷芳還有日本兩位法學家建立法典,那時候的用詞會比較文言

中共竊領大陸領土後,整個法條都要修改。沒有人用好的文辭來撰寫法條
畢竟都是在戰亂時代,很多才華人士都會願意留在中華民國,跟隨老毛很多是農民或工人

所以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典看起來會有很大的落差
2022-01-217
roger666
法條因為要保留解釋空間所以用字都斟酌過
另外我覺得台灣口語跟文書用詞差異也比較大
2022-01-214
jacky60412
其實主要原因是因為城鄉知識水平落差過於懸殊,過去鄉村地區縱使逐漸脫離過去貧困生活,但資源、知識、教育水平等依然難以追趕大陸一級城市甚至二級城市。
法律是一體適用在該國領域內,不管哪個國家皆然,縱使美國州法也有清楚的州界劃分。
而中共法律為了彌補城鄉知識極度差距,只能將法律寫得盡可能讓所有人受過基本教育的人都能看過才不會有適用上的問題,但因此長期下來他們也無法寫出像中華民國法律的文字一樣有文學感和優美華麗的句子。
所以時常借鏡本國法律。
2022-01-214
留言
jacky60412
其實主要原因是因為城鄉知識水平落差過於懸殊,過去鄉村地區縱使逐漸脫離過去貧困生活,但資源、知識、教育水平等依然難以追趕大陸一級城市甚至二級城市。
法律是一體適用在該國領域內,不管哪個國家皆然,縱使美國州法也有清楚的州界劃分。
而中共法律為了彌補城鄉知識極度差距,只能將法律寫得盡可能讓所有人受過基本教育的人都能看過才不會有適用上的問題,但因此長期下來他們也無法寫出像中華民國法律的文字一樣有文學感和優美華麗的句子。
所以時常借鏡本國法律。
2022-01-214
benson07
他們的民法也是啊,先不說條文是不是抄我們的,光看「OO的」就渾身不自在
2022-01-213
jenny3562
有聽說過中國因為毛澤東的關係,很提倡通俗白話(大家應該腦海中會浮現一些白話到甚至顯粗俗的中國用語)這點落實在法律的話就會如此呢
2022-01-212
roger666
法條因為要保留解釋空間所以用字都斟酌過
另外我覺得台灣口語跟文書用詞差異也比較大
2022-01-214
hello4552
中華民國還沒來台灣前,已經有清朝的伍廷芳還有日本兩位法學家建立法典,那時候的用詞會比較文言

中共竊領大陸領土後,整個法條都要修改。沒有人用好的文辭來撰寫法條
畢竟都是在戰亂時代,很多才華人士都會願意留在中華民國,跟隨老毛很多是農民或工人

所以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典看起來會有很大的落差
202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