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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及通則條例 第1條

釋義及通則條例 第1條

第1條

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在本部中,新聞材料 (journalistic material)指為新聞傳播的目的而取得或製備的任何材料。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XII部 — 新聞材料的搜查及檢取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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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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