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濟會遮打獎學基金的宗旨
第1A條
(1) 共濟會遮打獎學基金的宗旨如下 —— (a) 支援、推動和促進敎育,並為該等目的,向學校及大專院校批給捐助及捐贈,以及向學生及進行研修的人頒給獎學金、補助、助學金、津貼、貸款(不論是否須支付利息或作出其他付款)和受託人憑其絕對酌情決定權而認為適宜的其他形式的協助(經濟或其他方面); (b) 支援、推動和促進受託人絕對認為有助於兒童及青少年在空閒時間的培訓或敎育的一切慈善活動及計劃,使該等兒童及青少年在身體、心智及精神上的能力得以發展並成長為完全成熟的個人和社會成員; (c) 按受託人憑其絕對酌情決定權而認為適合的時間及方式,向受託人憑其絕對酌情決定權而認為適合的機構或目的或宗旨作出支援和捐贈,以推動和促進敎育;及 (d) 提供資金和訂立或參與訂立任何管理規定,而該等行政規定為受託人憑其絕對酌情決定權而認為為發起、支援、促進或贊助任何推動和促進敎育的計劃所需者。 (2) 根據第(1)款提供的獎學金須設於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大學,以及須設於受託人認為適合的其他機構或任何位於香港以外的高等學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