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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夫人婦女會法團條例 第32條

梅夫人婦女會法團條例 第32條

第32條

周年大會或特別大會的所有決定須由出席該等會議的會員以過半數票達成,但留宿會員除了根據第21段所訂定般選舉留宿會員出任理事會成員外,無權投票選舉理事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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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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