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加拿大)令 第9條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加拿大)令 第9條

第9條

對於與利息轉讓或轉移,或與產生、轉讓、收購或轉移孳生利息的債權或其他權利有關,或與設立、收購或維持該利息的實益擁有人有關的任何人,如其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一方的居民獲得本條的利益,則該居民不能獲得本條就利息規定的任何利益。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1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加拿大政府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第一至二十八條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