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設立及成立為法團
第3條
現設立一個英文名為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而中文名為香港科技大學的永久延續的法人團體,該法人團體可以其英文或中文名稱起訴與被起訴。
香港科技大學條例 第3條
大學的設立及成立為法團
現設立一個英文名為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而中文名為香港科技大學的永久延續的法人團體,該法人團體可以其英文或中文名稱起訴與被起訴。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