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
凡 —— (a) 依據扣押令僱主須扣除其僱員於任何工資期的工資;及 (b) 該項扣除連同僱主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第32條獲授權扣除的該僱員於同一工資期的工資,會超過該僱員就該工資期須獲付給的工資的全數, 則依據該扣押令須由僱主扣除的款額,須視為予以減少,而減少的款額須足以令致該僱主作出的所有扣除的總額不超過該僱員須就該工資期獲付給的工資的全數。
未成年人監護條例 第5條
凡 —— (a) 依據扣押令僱主須扣除其僱員於任何工資期的工資;及 (b) 該項扣除連同僱主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第32條獲授權扣除的該僱員於同一工資期的工資,會超過該僱員就該工資期須獲付給的工資的全數, 則依據該扣押令須由僱主扣除的款額,須視為予以減少,而減少的款額須足以令致該僱主作出的所有扣除的總額不超過該僱員須就該工資期獲付給的工資的全數。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