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
任何依據或根據任何條例或其他適用於香港的法例組成的公司或組織。
社團條例 第5條
任何依據或根據任何條例或其他適用於香港的法例組成的公司或組織。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