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銀行業條例 第7條

銀行業條例 第7條

第7條

在不限制金融管理專員在有條件同意通知書內可指明的條件的一般性的原則下,他可在該通知書內指明他認為為保障該通知書所指明認可機構的存款人及潛在存款人的利益而屬恰當的條件。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XIII部 — 認可機構的擁有及管理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