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第1條
在本附表中 —— 主席 (Chairman)指覆核審裁處主席; 成員 (member)指覆核審裁處成員; 雙方 (parties)就向覆核審裁處提出的覆核金融管理專員的決定的申請而言,指提出該申請的人及金融管理專員。
銀行業條例 第1條
釋義
在本附表中 —— 主席 (Chairman)指覆核審裁處主席; 成員 (member)指覆核審裁處成員; 雙方 (parties)就向覆核審裁處提出的覆核金融管理專員的決定的申請而言,指提出該申請的人及金融管理專員。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