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醫生註冊條例 第2條

醫生註冊條例 第2條

第2條

覆核小組在聆訊根據第(1)款提出的覆核後,可確認、更改或撤銷上述的小組決定。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IIIA部 — 執照組及上訴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