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
在不損害第9條規定的原則下,任何開支即使撥款條例沒有對之作出撥款,但若核准預算因該開支而須根據本條修改,則該項開支亦須記在政府一般收入上。
公共財政條例 第9條
在不損害第9條規定的原則下,任何開支即使撥款條例沒有對之作出撥款,但若核准預算因該開支而須根據本條修改,則該項開支亦須記在政府一般收入上。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