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在不損害本條例任何其他條文的原則下,為能更有效施行本條例的條文及貫徹其目的,以及保障公帑及政府財產的安全、經濟效益及利益,財政司司長可訂立其認為是必要或合宜而又不抵觸本條例的行政規例及發出不抵觸本條例的行政指示及指令。
公共財政條例 第1條
在不損害本條例任何其他條文的原則下,為能更有效施行本條例的條文及貫徹其目的,以及保障公帑及政府財產的安全、經濟效益及利益,財政司司長可訂立其認為是必要或合宜而又不抵觸本條例的行政規例及發出不抵觸本條例的行政指示及指令。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