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被控利用或促致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人以作真人色情表演的被告人,如證明以下情況,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 (a) 在指稱的罪行發生時,屬色情描劃對象以作該表演的人同意被如此描劃;及 (b) 只有被告人一人觀看該表演。
刑事罪行條例 第3條
被控利用或促致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人以作真人色情表演的被告人,如證明以下情況,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 (a) 在指稱的罪行發生時,屬色情描劃對象以作該表演的人同意被如此描劃;及 (b) 只有被告人一人觀看該表演。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