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8A條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8A條

第8A條

第(7)及(8)款所規定的書面通知,須在編定的審訊日期前28天或之前送交被控人。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III部 — 審訊時的法律程序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